土地使用费有调整新等别从5月1日起施行
发布时间:2009-05-05 来源: 点击数::7984次
昨日,记者从财政部获悉,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布新规定,调整部分地区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,但征收等别对应的收费标准保持不变,新等别从5月1日起施行。记者对比新旧文件发现,广东省包括广州市各区在内对应的等别没有调整。
《通知》要求,从今年5月1日(含)起,各地依法获得批准的新增建设用地,均统一按照新等别计征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。 (何颖思)
《通知》要求,从今年5月1日(含)起,各地依法获得批准的新增建设用地,均统一按照新等别计征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。 (何颖思)
上一篇:海口市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出台
下一篇:河北土地新政回迁农房产权“转正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