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地供应结构调整方面的政策
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(24号文)(2007年8月)
核心内容及点评:24号文标志着国家对房地产市场调控进入新的阶段,政府开始把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作为重要的职责,把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、逐步改善住房供应结构作为目前房地产宏观调控的首要目标。对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制度做出了提纲挈领性的指示:要求重点发展中低价位、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,增加住房有效供应。并再次提出了“双70%”的指标,强调要加大住房需求调节力度,引导合理的住房消费,建立符合国情的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。
廉租住房保障办法(2007年11月)
核心内容及点评:24号文进一步细化和落实,明确了廉租住房的保障对象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。据建设部测算,目前全国仍有人均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近1000万户,占城镇家庭总户数的5.5%。办法提出,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。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,不得低于10%。廉租住房建设用地,应当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优先安排;新建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等规定。
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(2007年11月)
核心内容及点评:此举意味着既没有资格住上廉租房,家庭收入又很低的“夹心层”将被纳入住房保障体系。办法明确规定,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,单套的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;销售价格将以保本微利为原则,开发企业的利润率不高于3%,销售中将实行明码标价,不得变相收费。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的规定,则旨在从产权归属上遏制和杜绝利用经济适用房牟利的行为。
招拍挂以及闲置土地监管方面的政策
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(39号令)(2007年9月)
核心内容及点评:按照新规定,土地出让双方虽仍可选择分期付款的方式,但是之前惯行的分期取证的做法将被禁止。禁止分期取证,实际上是封堵了开发商以少量启动资金撬动多个开发项目、通过银行抵押贷款和预售回款进行循环开发的“擦边球”做法。今后开发商只有在付清全部宗地土地出让金后,才能获得银行贷款和进行开发预售,由此对开发商的资金门槛要求将大大提高。该政策将有助于抑制土地囤积和天价地块现象。
国土资源部表示要采取四项措施防止部分开发商囤地(2007年11月)
核心内容及点评:国土资源部此举的主要目的是加大各地闲置土地清理力度,重点打击开发商囤积土地的行为。在该政策影响下,未来土地管理部门会根据竞标房地产企业的实际开发能力,将出让土地规模控制在其三年开发能力范围内,同时受让土地的开发商也必须接受和承诺三年必须开发完毕的条件。
土地储备管理办法(2007年12月)
核心内容及点评:制定《土地储备管理办法》,对严格土地管理,加强土地调控,促进节约集约用地,具有重大意义。办法明确了政府取得土地产权的程序,产权明晰客观上提高了政府供应“净地”的能力和速度,使更多的土地具备用地条件,从而缩短土地形成房地产有效供应的建设周期,有效防止闲置、囤积土地等行为发生。办法中对土地储备资金的严格管理和贷款担保方面的限制,是为了更好地规避土地储备可能引发的金融风险。
土地税收方面的政策
上海深圳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。(2007年12月)
核心内容及点评:提高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,对普通居民影响不大,但是增加了开发商囤地的成本。持有成本的提高将迫使开发商减少空置土地的时间,捂盘的情况也有望得到缓解。
新耕地占用税提高四倍(2007年12月)
核心内容及点评:此举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,通过提高耕地占用税税额标准,使其充分反映物价和地价的上涨,保持耕地占用税占用地成本20%左右的水平。
节约集约用地方面的政策
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促进节约集约用地(2007年12月)
核心内容及点评:此次会议强调,我国耕地资源紧缺,守住18亿亩耕地的红线,解决发展用地和保护耕地的矛盾,要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。体现了国家领导高度重视用地浪费问题,未来将大力促进节约用地和集约用地,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。(刘昆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