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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阳出台房产新政:大学生可先落户后择业
发布时间:2009-05-18 来源: 点击数:7405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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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新华网沈阳5月13日专电(记者 姜敏)记者从沈阳市政府获悉,沈阳市日前出台促进房地产发展新政策,凡是大学毕业生来沈阳工作的,可先落户口后择业。同时降低外来人口落户门槛,购房落户无面积和金额限制,外地人买房落户后其子女可以在沈阳参加中考。

      据沈阳市人事局副局长赵继凯介绍,今年计划吸引10万名大学毕业生来沈阳工作,其中5万多名为外埠生源,占一半以上。“过去外埠大学毕业生来沈阳需找到工作再落户。现在可以先落户口后择业,降低了他们在沈阳落户的门槛。同时外埠的大学毕业生创业,也将享受与沈阳籍毕业生同等的政策优惠,另外择业时还可享受十项免费服务。” 赵继凯说。

      据透露,“先落户口,后选择工作”这一放宽的落户条件包括成人教育和自考,往届大学毕业生也可享受这项落户政策。

      据沈阳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为鼓励外地人购房消费,在沈阳购买新商品房的外地人员,其子女可以在沈阳参加中考,这意味着优质教育资源将面向更广范围。

      沈阳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刘克军说,只要在沈阳购买房屋并有产权手续的人,就可以落户,无户型大小、地点和总金额等方面的限制。购房者本人、配偶、未婚子女和共同居住的父母,都可以一并落户。外地户籍的普通中等学历以上的应届和往届毕业生,只要已经与沈阳用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,都可以在沈阳落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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